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补贴标准:
给予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申领条件:
(1)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
(2)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从事全日制工作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申报途径: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者携带申请材料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