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威海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24 07:4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威海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材料,威海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威海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威海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指南

内容简介

一、事项名称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手续办理二、办理依据(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2002年3月24日公布施行)第二十六条;(二)《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威住〔2018〕6号)第三条。(三)《关

一、事项名称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2002年3月24日公布施行)第二十六条;

(二)《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威住〔2018〕6号)第三条。

(三)《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威住金委发﹝2019﹞1号,1月1日施行)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市区管理部(海滨中路56号农商银行一楼北厅) 电话:5231792

高区管理部(山大路15号) 电话:5695815

经区管理部(经区东海路6号景泰国际大厦东侧)电话:5982831

临港管理部(临港区江苏东路10-1号) 电话:5587783

荣成管理部(阳光财富广场6号) 电话:7523668

文登管理部(米山东路西17-1号) 电话:8459070

乳山管理部(胜利街69号建设银行一楼西厅) 电话:6654707

石岛管理部(凤祥路6号中石化加油站南)电话:7381269

四、办理条件

符合《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威海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人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四)申请人在威海市辖区以内购买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的自住住房,且该住房未以购建自住住房方式申请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五)申请人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六)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房屋过户前买卖双方需先到服务大厅办理备案手续)。

(七) 在威海市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户籍为威海市辖区范围内的职工,在威海市购买自住住房(商转公贷款除外)。

(八)本地缴存职工商业住房贷款不超过三年,可以在提前还清后转为公积金贷款。

(九)本地缴存职工为双一流大学毕业生,申贷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放宽到6个月,贷款额度不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与其它优惠政策不能混合使用。

(十)首付款要求: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

2、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提高到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十一)申请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十二)未使用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

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

(一)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最高额度为60万元;只有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

(二)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70%,二套房不超过60%。

(三)合同价与评估价值、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不一致时,按最低的一项计算。

(四)房龄在6年(含)以上的,房龄每增加10年,房屋价格相应下浮10%。

(五)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近12个月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的70%。

(六)贷款额度确定后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价款的,符合条件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除外。

(七)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贷款比例。购房合同未约定贷款事宜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还款方式必须一致,担保方式必须一致。

(二)可贷款年限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可以再延长5年。

(三)可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原件。

(二)申请人及配偶户口证明原件。

(三)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证原件(备案通过后提供)。

(五)卖房人的身份证原件,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原件。

(六)卖房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威海本地商业银行I类借记卡原件。

(七)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证原件。

(八)申请人还款账户原件。

下列情况另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2、申请人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提供本科及以上毕业有效证书。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及配偶带身份证、户口本(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需带结婚证),卖房人带身份证(房权人为夫妻双方的需夫妻双方带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名下威海本地商业银行I类借记卡到服务大厅咨询并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审查通过后,办理备案手续并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告知单》;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二)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告知单》准备好申请材料,提交服务大厅审批;

(三)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发放贷款;

(五)按月及时还款,避免逾期还款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各服务大厅

(二)咨询热线:5323803 523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