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的一般条件:
(一)具有威海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三)住房公积金账户没有被冻结或封存。
(四)在威海市辖区以内购建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的自住住房,且该套住房未以购建住房方式申请提取公积金。
(五)须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抵押。
(六)申请现房、二手房贷款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申请期房贷款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七)本人和配偶须授权管理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详情请参考:威海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