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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荣成市大中专毕业生津贴申领时间+条件+标准

发布时间:2023-05-30 18:2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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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荣成市大中专毕业生津补贴一、申报时间11月15日—30日二、申报范围和条件(一)符合《关于实施荣成“百千万英才计划”的意见》(荣发〔2016〕7号)政策规定人员,即2016年9月6日至2018年5月28日首次在我市企业(含依法注册的各类私营生产性服务组织,不含国有及

荣成市大中专毕业生津补贴

一、申报时间

11月15日—30日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符合《关于实施荣成“百千万英才计划”的意见》(荣发〔2016〕7号)政策规定人员,即2016年9月6日至2018年5月28日首次在我市企业(含依法注册的各类私营生产性服务组织,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工作津贴。在我市工作满3年后,按硕士生、博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5000元给予工作津贴。

2.购房补贴。在我市企业工作满3年后,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符合《关于深化提升荣成“百千万英才计划”的意见》(荣发〔2018〕13号)政策规定人员,即2018年5月29日至2019年12月30日首次到荣成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生不超过45周岁)。

1.工作津贴。按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每人每月1000元、3000元、6000元给予工作津贴。

2.驻荣高校工作补贴。2018届、2019届驻荣高校应届毕业生当年度在荣成企业就业,缴纳社保满1年,专科生、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工作补贴,期限3年。

(三)符合《激励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聚荣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荣人组发〔2019〕4号)政策规定人员,即2019年12月31日至今首次到荣成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

※大中专毕业生是指全日制中专生(含技校生、职校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在全国职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毕业生,按本科生政策给予支持。技校和职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大专生、本科生政策给予支持。

1.工作津贴。按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3000元、6000元给予工作津贴。

2.荐才奖励。大中专院校推荐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工作,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每人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元奖励院校或院校推荐人。

3.实习补贴(与荐才奖励不可同时享受)。7月至年底,学校统一组织毕业学年在校生来我市企业实习,实习期不少于3个月,实习期满后,按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每月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给予学生实习补贴;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

已申报人员不可重复申报。

4.企业引才奖励。企业新聘用首次在荣就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1年且缴纳社会保险,按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每人5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发放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

5.关心关爱补贴。企业新聘用威海市外大中专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父母来荣探望的,按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探亲补贴,每两年可申请一次,最多两次。

(四)符合《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荣人组发〔〕3号)单位,即3月27日以来,为我市企业引进大中专毕业生的人才中介服务组织。

人才中介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奖励。人才中介服务组织1年内,累计为我市企业引进中专生30人以上、大专生20人以上、本科生(含硕士生、博士生)10人以上,且实现稳定就业(首次与我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每引进1人,按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每人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100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