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是什么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应当是经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民族药),以及按国家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并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参保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符合条件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乙两类。
甲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
乙类药品
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要先按一定比例扣除个人自付费用后,将余下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